旧楼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操作指南


文章来源:广州梯井建筑设计院


提取条件

住宅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在实际支付工程建筑费用并取得发票(或收据)后可提出提取申请,只可提取一次,可提取金额不超过该户因增设电梯而实际支付的工程建筑费用。


本人办理所需材料

1.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登记簿查册表原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如属于原批准图纸上已明确标识预留电梯井的例外情形,则需提供该住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图复印件一份代替此项材料);

3.增设电梯费用分摊的书面协议复印件一份;

4.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委托施工的协议复印件一份;

5.实际支付工程建筑费用的发票或收据原件;

6.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的下载中心下载,网址:http://www.gzgjj.gov.cn);

7.提取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8.提取申请人在广州市内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其中任意一家银行开设的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原件);

9.若房屋产权人的配偶(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上没有姓名的)办理提取时,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要求夫妻双方持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一同前往经办网点办理。


单位经办人代办所需材料

1.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登记簿查册表原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如属于原批准图纸上已明确标识预留电梯井的例外情形,则需提供该住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图复印件一份代替此项材料);

3.增设电梯费用分摊的书面协议复印件一份;

4.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委托施工的协议复印件一份;

5.实际支付工程建筑费用的发票或收据原件;

6.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的下载中心下载,网址:http://www.gzgjj.gov.cn);

7.提取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用于核查);

8.提取申请人在广州市内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其中任意一家银行开设的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用于核查);

注明: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外,上述其他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需要职工本人签字并加盖手指模)

9.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委托书》;

10.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11.《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

12.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

注意事项:

1.若房屋产权人的配偶(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上没有姓名的)办理提取时,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要求夫妻双方持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原件用于核查),一同前往经办网点办理。

2.职工死亡提取的不能由单位集体代办。


他人代办所需材料

1.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登记簿查册表原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如属于原批准图纸上已明确标识预留电梯井的例外情形,则需提供该住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图复印件一份代替此项材料);

3.增设电梯费用分摊的书面协议复印件一份;

4.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委托施工的协议复印件一份;

5.实际支付工程建筑费用的发票或收据原件;

6.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的下载中心下载,网址:http://www.gzgjj.gov.cn);

7.提取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用于核查);

8.提取申请人在广州市内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其中任意一家银行开设的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用于核查);

9.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10.委托公证书原件(若委托公证书上已写明委托人的个人信息(身份证号码、姓名等内容)可无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若房屋产权人的配偶(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上没有姓名的)办理提取时,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要求夫妻双方持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原件用于核查),一同前往经办网点办理。

办理部门

提取业务办理网点: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网点地址可登录“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jj.gov.cn)“首页 ”→ “业务网点”→ “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查看)


温馨提示

公积金中心没有强制职工办理提取一定或必须先在网上预约的,但有上网条件的职工在办理提取业务前,建议还是先办理预约手续,这样不仅可以优先办理,还可减少等候时间。

按照预约优先的原则,如果银行网点当天的预约号满、提取业务量饱和的,则不再受理现场提取申请;当天预约号未满、提取业务量未饱和的,公积金中心要求银行网点现场派号给未预约的职工,为未预约的职工办理提手续。

如需预约,预约流程如下:


网上预约流程

职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gzgjj.gov.cn/wsywgr/)进行前台提取业务预约,通过选定办理网点以及时间,在选定的时间持所需的资料到选定的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1)职工可预约未来10个工作日内任一日、在任一银行经办网点办理提取业务。预约成功后,中心自动发送预约确认短信,职工也可打印预约确认单作为办理凭证。

(2)职工按照预约确认短信或预约确认单所示的时间和地点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业务时,需自助领取或向大堂经理索取住房公积金预约号,银行网点对预约号予以优先办理。

(3)办理业务时,职工须向柜台提供预约确认短信、预约确认单或网上生成的预约编号,以及相应的提取材料。


如何登陆网上办事大厅

个人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gzgjj.gov.cn/wsywgr/)登录分为个人公积金账号登录和证件号登入两种。当用户登录到网上办事大厅时,输入“个人公积金账号”或“证件号+姓名”、正确的密码和验证码后,即可进行查询和相关业务操作。

注意事项:

1.输入的信息一定要正确,否则登录失败。

2.当忘记密码或因密码输入次数过多被锁定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明前往住房公积金中心经办网点办理挂失重置。


网上预约操作办法

网上预约操作方法如下:

(1)点击“归集业务”-〉“前台提取业务预约”进入前台提取业务预约界面;

(2)点击“新增预约”进入新增预约界面,进行预约信息选择录入;

(3)选定“受理网点”、“办理日期”等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成功后系统弹出对话框提示:“保存成功。请及时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提取业务预约。”。

(4)此时信息尚未提交,仍在提取业务预约信息选择界面对保存成功后的记录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再点击“提交”,完成预约。如不需修改,可直接点击“提交”,完成预约操作。

(5)已成功保存但仍未提交的预约申请,可在前台提取业务预约界面进行修改、删除等操作。若需修改信息,点击预约信息最右边“修改”按钮,进行预约信息的修改;若需删除信息,点击“删除”按钮,可删除已保存的预约信息。

(6)点击“提交”按钮成功预约后,系统将弹出《网上预约提取确认单》,同时也将通过短信告知职工,提交后将不能再修改预约信息。


网上预约注意事项

1.若需补打《网上预约提取确认单》,在前台提取业务预约界面,选中要补打的记录信息,点击“打印预约确认单”即可。

2.若申请人未在系统中登记个人手机号码,在点击“新增预约”后,系统将弹出提示:“请前往个人设置页面修改手机号码”,点击“确定”后,系统将自动连接至修改手机号码界面。

3. 为能在成功预约后收到确认短信,请在录入预约信息前确认该手机号码是否完整无误,若需修改,请前往个人设置页面修改手机号码。

4. 选定预约信息后,需先保存才可提交,建议职工在保存预约信息后,尽快提交,以免选定的时间出现满员的情况。

5. 当银行网点的某个时间段预约数量已满时,系统显示该时间段“已满”。职工可选择预约其它网点或其它时间段。

6.办理前台预约业务预约,需至少提前一天提交信息,且只能预约未来十个工作日进行办理。

7.成功提交预约后,如需更改预约时间或预约网点,请重新预约。

8.同一人五个工作日内不能重复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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